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43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111,443,89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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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自1996年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从事房地产开发及其延伸业务的经营,致力于成为一家具有自身独特优势的专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住宅的开发和建设是目前最主要的经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稳健开展经营,各方面工作取得扎实进展,主要经营情况回顾如下:

  1.销售增长 盈利增加

  2021年在全体滨江人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全年销售额达1691亿元,同比增长24%,位列克尔瑞行业销售排名第22位,并荣获杭州房企销售冠军。 在交付方面,公司21个主要项目顺利交付,在杭州、温州、台州、嘉兴、湖州等地均取得了业主的一致好评。2021年,在浙江省内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得到充分发挥,在浙江省以外的区域,依托自身品质发展,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79.76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30.27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2.80%和30.06%。截止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2,117.26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5.79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3.09%和12.03%,财务状况良好。截止2021年末尚未结算的预收房款为935.4亿元,较年初增长28.5%,预收款的持续增厚,为未来业绩提供充分保障。

  2.土储增厚 版图扩张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土地储备项目38个,其中在浙江省的8个地级市共获取35个项目,并成功开拓丽水市场实现浙江省内11个地级市项目全覆盖。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新增土地面积200.29万平方米,新增土储计容建筑面积469.4万平方米,土地款总额710亿元,权益土地款437.86亿元,平均楼面价为1.51万元/平方米,新增土储货值权益比例56.6%。截止2021年末,公司土地储备中杭州占60%,浙江省内非杭州的城市包括宁波、嘉兴、温州、金华、湖州、台州等经济基础扎实的二三线城市占比25%,浙江省外占比15%。优质的土地储备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3.财务稳健 融资成本继续下降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规模457.62亿元,其中银行贷款占比73.8%,直接融资占比26.2%,债务结构清晰。扣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65.92%,净负债率为65.97%。债务期限构成上,短期债务为139.96亿元,占比仅为30.58%,低于期末货币资金(211.41亿元),现金短债比为1.51倍,可有效覆盖短期债务。“三道红线”监测指标持续保持“绿档”。

  公司近年来综合融资成本不断下降, 2017年6%、2018年5.8%、2019年5.6%、2020年5.2%,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平均融资成本为4.9%,较上年末下降0.3个百分点。融资成本持续下降,充分反映了市场对滨江优秀的资产价值、强大的经营能力和优质的公司信誉的高度认可。2021年公司直接融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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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公司授信储备充裕,流动性良好。截止2021年末,公司共获银行授信额度832.4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6%,授信额度已使用356.61亿元,剩余可用授信额度475.82亿元,占总额度的57%。直接融资可用额度上,截止2021年末已获批尚未发行的公司债额度6亿,注册完成尚未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额度7.2亿元和超短期融资券18.9亿元 ,可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

  公司的安全、稳健也一直为金融界高度认可,得益于公司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稳健的经营风格,报告期内,公司荣获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和中国指数研究院三家研究机构共同发布的2021中国房地产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第23位,其中融资能力和盈利性连续多年均位列全国top10。

  4.其他业务稳步推进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用于出租的写字楼、商业裙房、社区底商及公寓面积约35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实现租金收入2.67亿元。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法计量,期末账面价值64.34亿元。

  在今后发展中,公司将继续秉承“让老百姓都能住上一套好房子”的理念,不断提高社会的认可度、行业的影响力、业主的美誉度和员工的满意度,为千家万户创造安居乐业的理想栖息地并成为消费者心中值得信赖的著名房地产品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6月1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如下: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维持“16滨房01”“17滨房01”和”20滨房01“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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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四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四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戚金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王曙光先生、汪祥耀先生、于永生先生,以及报告期内历任独立董事贾生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976,356,466.75元,同比增长32.80%;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7,327,039.62元,同比增长30.0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87,046,815.00元,同比增长40.40%;基本每股收益0.97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27,327,039.6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087,592,824.89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3,111,443,8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6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剩余2021年度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股。

  本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相一致,具有合法合规性。

  若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1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320万元,现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鉴于2022年度审计工作量尚无法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对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在满足下述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02.896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

  (一)被资助对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且不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三)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四)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即人民币102.896亿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即人民币20.579亿元)。

  (五)额度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2022-041号公告《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阳滨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滨杭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银团申请7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东阳滨杭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55%(最高本金限额为3.85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2022-042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二、三、四、五、七、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活动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下转B362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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