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ST粤泰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波先生为公司财务副总监,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止,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司小平变更为张波。

  2、2019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大新佳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佳业”)、深圳市中浩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项目公司”或“中浩丰”)与世茂房地产下属公司厦门翎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翎泽”)签署了《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开发协议书”)等文件,厦门翎泽以人民币3.5亿元受让项目公司20%股权,双方按照股权转让方式就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进行合作开发。厦门翎泽已支付原协议合作对价款人民币3.5亿元,并后续投入资金人民币78,477,599.48元,累计投入合计人民币428,477,599.48元。

  鉴于深圳贤合旧改项目未按《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的旧改时间节点推进,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前终止就深圳贤合旧改项目的合作,同意公司作为主债务人,对厦门翎泽投入的3.5亿元对价款承担还款责任;同意公司收购厦门翎泽向项目公司投入的人民币78,477,599.48元;同意公司与大新佳业、中浩丰、厦门翎泽等各方签署《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之解除协议》及《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等系列文件。厦门翎泽退出深圳贤合旧改项目后,该项目将由上市公司方主要负责开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与大新佳业、中浩丰、厦门翎泽等各方签署了《深圳贤合旧改项目股权转让暨合作开发协议书之解除协议》及《债权债务确认协议》等系列文件。公司持有大新佳业50%股权,大新佳业持有中浩丰80%股权,厦门翎泽持有中浩丰20%股权。

  3、报告期内,就公司与淮南永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及连带责任人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合称为“被告方”)重大合同纠纷案件。报告期内,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21)皖民终78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淮南永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公司交易价款本金1,063,105,810元及相应违约金、诉讼费等,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依据《民事判决书》已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淮南永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淮南仁爱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强制执行,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案号为(2022)皖04执21号。

  4、2021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于债务问题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目前上述五家法人股东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五家被申请破产清算人管理人,负责人为余关宝,指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报告期内,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清产核资机构的议案》、《关于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议案》、《城启集团等五家破产企业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

  5、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三门峡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于2019年3月22日与三门峡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1200 万元,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85 万元,借款期限至2022年3月11日止。同时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目前,公司正与陕州农村商业银行协商签署新的贷款合同,但尚未完成合同签署手续。截至目前,上述该笔1085万元借款已逾期。

  6、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于2020年4月27日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经济区支行签订了《借款重组协议》,重组借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56,087,269.61元,借款重组至2021年2月20日止。同时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2年止。公司就上述担保逾期事项于2021年3月20日披露了《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担保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0号)。报告期内,富银建筑已偿还完上述借款,公司对上述借款担保责任已解除。

  7、2022年1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1)沪02民初213号),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公司和上海宗美同意对原签署的《和解协议》条款进行变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海宗美累计向公司偿还人民币360万元,并未按《调解协议》履行全部偿付义务。公司已向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暂未收到正式受理通知。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杨树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结祯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杨树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结祯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树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结祯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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