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2-035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公司于2020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九十六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4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方案的公告》。2020年7月6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723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12亿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成功发行三期中期票据,累计发行规模12亿元,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编号2021-053、2021-099、2022-006公告。

  2、根据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零八次会议决议及2020年9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9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20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SCP672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成功发行两期超短期融资券,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编号2022-021、2022-034公告。

  3、根据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21年8月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申请注册(备案)合计不超过15亿元(含)的永续债券(包括但不限于永续中期票据、可续期公司债等)。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7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注册(备案)发行永续债券的公告》。2021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MTN1132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成功发行两期永续中期票据,累计发行金额9亿元。2022年4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7号),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编号2022-010、2022-024、2022-033公告。

  4、根据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21年8月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具体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7月2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注册及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2021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CP179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成功发行一期短期融资券,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编号2022-004公告。

  5、根据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持股25.02%的控股子公司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秀强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85,451,726股(含185,451,726股)A股股票,用于智能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BIPV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秀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金额不低于8,340.87万元(含本数),认购金额不超过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的25.02%(含本数),即不超过23,118.48万元(含本数),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并已与秀强股份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及出具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11月12日、2022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编号2021-116、2022-027公告。秀强股份已于2022年4月5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该事项已进入中国证监会的注册环节。

  6、根据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在2022年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公司开展若干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累计达到903,425,755.76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1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报告期内,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正常进行,未超出年初相应预计额度。

  7、根据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2年3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后续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择机启动注册发行程序。

  8、根据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弘码头”)因工程建设需要于2017年与银团签订《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其原控股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竞拍港弘码头股权时的交易条件,现变更为由公司为上述借款余额提供全程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3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港弘码头提供担保的公告》。

  9、根据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22年3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方式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不超过7.2亿元的并购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3月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10、根据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秀强股份2022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3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报告期内,秀强股份根据市场利率情况择优选择授信使用方案。

  11、经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总裁办公会审议,同意由珠海港超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超”)出资收购风华电力(绍兴)有限公司持有的衢州物流园3MW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签署衢州农商城10MW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备忘录,采用“投资-建设-转让”模式进行合作开发。截止目前,珠海港超已成功收购衢州物流园项目,并已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

  12、2022年一季度,公司旗下共有七个风电场投入正式商业运营,由于受部分地区风资源状况影响,整体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冯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学家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7,683,481.32元。

  法定代表人:冯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虹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学家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2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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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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