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窗口期违规增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2022-04-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监事周晔先生《关于窗口期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书面情况说明和致歉声明》。近日,周晔先生的父亲不慎使用其证券账户进行操作,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500股,违反了窗口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为了积极响应当地疫情防控闭环管理的政策号召,周晔先生近10天一直居住在公司统一安排的宿舍中。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父亲不慎使用其证券账户进行操作,于2022年4月26日买入公司股票1,400股,成交价格15.48元;于2022年4月28日买入公司股票100股,成交价格15.41元,累计成交金额23,213元。本次增持后,周晔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4%。

  公司此前已预约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为定期报告的窗口期。周晔先生父亲的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 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第十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 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等规定。本次增持股票属于窗口期违规买入公司股票行为。

  周晔先生意识到违规行为后立即主动向公司报告情况并且已经深刻意识到上述买入股票行为存在违规及负面影响,并就上述违规买入公司股票行为出具了书面情况说明和致歉声明。

  二、本次违规事项的处理情况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对周晔先生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公司对周晔先生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严格执行。

  2、周晔先生自愿承诺: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对于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未来如出售该部分股票,所有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3、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周晔先生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予以通报,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对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的致歉声明

  周晔先生就本次违规买入公司股票事项的致歉声明如下:本人已经深刻意识到上述行为存在违规及负面影响,对本次违规操作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对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深表歉意,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恳的道歉。本人将加强对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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