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30 来源: 作者: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45 公司简称:长江通信

  2021

  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95,423,489.09元, 按公司会计政策以此为基数分别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共计19,084,697.82元。

  公司2021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452,420.87元,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红利9,900,000.00元。公司剩余累积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此预案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深耕以智慧交通业务为代表的新型智慧城市产业,提供智能化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销售、系统集成和运营服务。

  随着国家新基建政策以及十四五规划与2035远景目标的相继出台,极大程度上助推了交通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从顶层设计到配套实施,智慧交通行业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新基建政策加码,数字经济成为新时期下加速产业发展和升级的重要手段和支撑,政策需求双轮驱动助推智慧交通行业迎来持续高景气发展,交通行业的数字化转型进入加速上升期,交通运输与城市运行的智慧化势在必然,交通行业将全面实现基础设施和载运工具的数字化网络化、运营的信息化智能化以及运输系统整体的智慧化,通过基础设施等资源的高效利用与数据能力的有机结合,使出行体验更好、货物流通更优、政府决策更准。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现国际国内互联互通、全国主要城市立体畅达、县级节点有效覆盖。国家陆续出台的政策,推动了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发展,以智慧交通为代表,基于北斗系统的智能化应用产业将迎来新发展机遇。

  公司持续深耕以智慧交通业务为代表的新型智慧城市产业,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市场基础。“十四五”期间,公司将抢抓智慧交通政策红利,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聚焦重点业务区域,致力于成为国内信息电子领域重要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龙头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面向政府管理部门、行业(企业)用户及大众对于卫星(北斗)导航应用和行业信息化需求,深耕以智慧交通业务为代表的新型智慧城市产业,以卫星(北斗)导航及位置服务技术为核心,融合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相关技术,在智慧交管、智慧交运等智慧交通行业细分领域,提供智能化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销售、系统集成和运营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化终端(北斗定位终端、视频监控终端)、管理平台和信息化应用软件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0亿元,同比下降37.79%,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45万元,同比增加9.61%。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由于场开拓不及预期,部分项目招标、建设及交付的进度延迟所致,而净利润增长主要是按照权益法核算对参股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4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本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分红派息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10.83%,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加大市场投入、研发投入和信息产业园建设。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34,696,008.72 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8,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9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83%,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452,420.87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9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10.83%,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我国在战略规划、资金投入上已将智慧交通列为重点支持领域,产业加速发展,场景不断丰富,信息化、智能化应用开始渗透到交通全链条的各个环节。当前,经济仍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仍将处于疫情后的经济复苏期。国内正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国家正以全所未有的力度加强创新国家和数字经济社会建设。公司是国内信息电子领域重要的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多年来深耕以智慧交通业务为代表的新型智慧城市产业,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市场基础。但智慧交通行业的项目普遍存在建设周期长、资金占用量大、账期长、回款慢等特点,因此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产业发展。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在智慧交管、智慧交运等智慧交通行业细分领域,提供智能化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销售、系统集成和运营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智能化终端(北斗定位终端、视频监控终端)、管理平台和信息化应用软件等。就当前智慧交通行业发展格局,结合公司近年业务发展、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等状况,公司当前处于成长发展关键阶段,需进一步加大对智慧交通、智能化应用等业务的投入力度,不断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产业和技术基础,紧抓国家培育和发展智能交通、北斗应用等战略新兴产业的重大契机,围绕信息电子技术产品与服务产业链的技术演进和市场延伸,面向政府管理部门、行业(企业)用户及大众消费者,通过直销招投标和集成商的双渠道销售模式,为最终用户提供系列智能终端硬件、软件平台和整体解决方案等相关产品及运营服务,满足市场定制化、多元化、差异化的需求。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近三年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近年来,公司加大投入培育新产业,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由于公司近3年均处于投入期,主营利润均未实现盈利。

  2.当前公司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将自有资金优先用于加大市场投入、研发投入和产业园项目建设,2022年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具体表现在:

  1)聚焦主业,大力发展智慧交通业务。2022年,公司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市场拓展,聚焦重点业务区域,努力提升经营质量,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2022年,公司将坚定不移地加强研发投入,加大对核心技术、核心人才的投入,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3)建设信息电子产业园,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为满足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产业发展做好充分的产业储备,公司信息电子产业园已动工建设,2022年将按照项目整体施工计划推动建设。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鉴于公司当前处于成长发展关键阶段,需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结合公司近年盈利水平和现金流情况,公司本年度计划将留存未分配利润及现金流重点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研发投入及信息电子产业园建设,有利于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从根本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研发投入及信息电子产业园项目建设,以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规划目标的顺利推进,补充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继续投入公司经营能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节约财务成本,保障公司现金流安全,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前取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45 证券简称:长江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6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在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获得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一年,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继续与财务公司进行金融合作,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在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获得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一年。

  (二)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于财务公司因同受中国信科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海波、高永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与本次关联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主要股东情况:中国信科持有财务公司100%股权。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39,209万元,所有者权益127,458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9,818万元,利润总额5,269万元,净利润3,975万元。

  (三)其他说明

  财务公司以“立足集团、创新发展”为经营宗旨,致力于为中国信科所属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专业化金融服务,目前已开展本外币存款、结算、信用鉴证、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贴现及票据承兑、保险代理、财务顾问等业务。近三年,财务公司经营状况稳健,各项业务平稳运行,各项风险监控指标表现良好。财务公司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1、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并履行本协议。

  2、双方之间的合作为非独家合作,公司有权自主选择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但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

  四、《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平均水平,不低于中国信科及其他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的同期同类存款平均利率。

  2、信贷服务

  财务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外币资金的需求,财务公司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贷款上限为人民币5,000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的实际利率应不高于公司同期银行贷款的实际利率平均水平,也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中国信科其它成员单位提供同期同种类贷款所定的利率。

  3、结算服务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财务公司免收代理结算手续费。

  4、其他金融服务

  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二)主要责任和义务

  1、公司依照本协议在财务公司办理具体金融服务时,应提交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和证明。公司对与财务公司履行本协议期间为财务公司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工作便利。在公司与财务公司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任何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人事变动、重大诉讼、股权或控制权的变化,及时与财务公司进行通报和交流。

  2、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已获得依法批准,并严格执行相关金融法规的规定。财务公司将按照本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财务公司支付需求。财务公司将每月向公司提供其财务报表,并根据公司受证券监管部门和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所需的法律文件、协议、政府批文、财务资料和其他资料,财务公司保证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财务公司存在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三)协议的期限、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如按照有关法律、公司及财务公司《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需经过相关审批程序才能生效的,则应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始生效。本协议有效期 1年。

  2、协议有效期届满前两个月,双方需提前协商,到期终止协议或办理续签协议事项。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条款仍然有效。

  4、本协议部分条款无效或者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并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风险持续评估情况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经审计),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开展和内部控制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相关要求,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关于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风险防范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公司已制定《关于在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应急风险处置预案》、《关于在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控制制度》,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八、与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的下属公司)已在财务公司共开立3个结算账户,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4,380.74元,贷款余额为 2,000万元。

  九、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海波、高永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经监管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公司已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互惠、互利、合作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存贷款的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会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经监管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互惠、互利、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讨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事公司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目录

  1、长江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长江通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5、《长江通信与大唐电信财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的〈金融服务协议〉》

  6、《关于对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下转B122版)

本版导读

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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