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2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2-028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雷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2,997,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为45.6443%(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10,464,100股)。

  其中:

  (1)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81,881,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为35.630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1,116,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为10.0138%;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32,997,933股;同意232,93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0,500股;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14%;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32,997,933股;同意232,93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0,500股;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14%;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32,997,933股;同意232,93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0,500股;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14%;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32,997,933股;同意232,93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0,500股;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14%;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32,997,933股;同意232,93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0,500股;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14%;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32,997,933股;同意232,93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0,500股;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14%;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32,997,933股;同意232,93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0,500股;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14%;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32,997,933股;同意232,93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0,500股;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14%;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32,997,933股;同意232,93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0,500股;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14%;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232,997,933股;同意232,932,93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0,500股;同意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14%;反对6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8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梁晓华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2-029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3名核心骨干人员因个人原因已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0,000股;因2021年度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当期2,639,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所述,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39,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及2022年5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0,464,100股变更至507,725,1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10,464,100元减少至507,725,100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 申报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7月4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

  2、 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卓越城一期一栋三楼306A

  3、 联系人:陈崇钦

  4、 联系电话:0755-23818518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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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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