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2-051
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2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一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南滨西路36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现场及视频参会的形式召开)

  3、会议召集人: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凌杰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6,759,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9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6,675,5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3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6,733,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29%;反对2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6,733,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29%;反对2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6,733,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29%;反对2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6,733,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29%;反对2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68.7723%;反对2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1.22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6,733,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729%;反对2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2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725,3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648%;反对3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35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683,7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218%;反对7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762%;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2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685,7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9238%;反对7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76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2.1573%;反对7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7.842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1日

本版导读

202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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