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2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155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明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92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32,000,000股的62.0621%。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1,92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062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董事杨一理先生、独立董事邢敏先生、朱亚元先生、潘自强先生以远程通讯方式列席会议。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每项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9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9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9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1,9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波、周自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结论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2022-05-2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