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22-05-2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科林 公告编号:2022-055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41号《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文件,公司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落实,现将有关回复公告如下:

  我部关注到,你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2021年年报后,已累计9个交易日涨停,短期涨幅较大。同时,你公司尚未对年报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67 号)的相关问题进行完整、准确的回复,触及终止上市风险的情形未得到消除。请你公司就近期股价严重异动的情况,认真做好相关风险揭示,并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和说明:

  1. 根据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回复】: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相关事项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实,并进行了认真自查。经核查,截至本回复披露日,公司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的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他事项类第1号一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9日和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2022-047、2022-048),对相关重要问题进行了认真关注与核实,并向投资者提示了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17日、2022年3月9日、2022年4月22日、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14日和2022年5月17日披露了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2022-010、2022-012、2022-029、2022-046、2022-049、2022-050),对公司股票可能触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进行了提示,并向投资者提示了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5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公司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成期权授予登记、后续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经核查,截至本回复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 根据本所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公司回复】: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向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明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廖星生先生进行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2022年5月19日进行了书面回函。截止回函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计划对本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近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 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严格按照《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若有接待调研,公司会在完成接待后二个交易日内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将该表及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演示文稿、提供的文档等附件(如有)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刊载,以维护信息的公平披露原则。

  经核查,公司自2022年4月30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以来,未收到任何机构或个人投资者的调研申请。同时,自年报披露至今因受北京市朝阳区疫情防控政策影响,公司北京办公区域所在地朝阳区全区域居家办公,不具备现场办公条件,不存在现场或电话接待机构或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公司对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的回复,均通过互动易平台进行公开披露,亦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 核查你公司前十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高度关注,即刻查询对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主动下发的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5月10日两期定期持有人名册,经核查,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动。

  同时,就是否存在近期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向公司5%以上大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书面函询。公司同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函询核查,公司5%以上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最近三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科林 公告编号:2022-056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3)。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2022年5月20日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红黄路121号紫荆商业广场1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简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重庆东诚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诚瑞业”)于2021年1月签署《表决权放弃承诺函》,东诚瑞业自愿且不可撤销的放弃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35,91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9%)及在该承诺函承诺的弃权期间内增加的股份表决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权放弃承诺函〉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因此,东诚瑞业持有的35,910,000股股份不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39,594,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3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为8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数为39,506,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5.8061%。

  (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董监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数4,634,1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9,594,2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34%;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34,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27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9,594,2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34%;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34,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27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9,594,2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34%;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34,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27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9,594,2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34%;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34,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27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9,594,2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34%;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34,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27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39,594,2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634%;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34,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27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指派田晶律师、吴志林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全文已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科林 公告编号:2022-057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8年、2019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2020年度扣非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2020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3.3条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已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未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可能触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2021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14,484.52万元,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目前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67号),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后续核查过程中发现营业收入存在应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形,将导致公司2021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进而公司股票触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04月26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因2019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为负值,2020年度扣非后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2021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14,484.52万元,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目前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67号),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后续核查过程中发现营业收入存在应扣除而未扣除的情形,将导致公司2021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进而公司股票触及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2022-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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