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2一017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一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B3区35-4号公建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熊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名,代表股份103,070,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19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00,07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78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人,代表股份2,998,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14%。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2,1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98%;
反对8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8054%;
弃权108,0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2,1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9.4441%;
反对8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7.0370%;
弃权108,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5189%。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2,1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98%;
反对8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8054%;
弃权108,0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2,1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9.4441%;
反对8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7.0370%;
弃权108,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5189%。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2,136,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0941%;
反对825,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8011%;
弃权108,0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2,13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9.5874%;
反对82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6.8937%;
弃权108,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5189%。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2,1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98%;
反对8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8054%;
弃权108,0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2,1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9.4441%;
反对8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7.0370%;
弃权108,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5189%。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2,1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98%;
反对8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8054%;
弃权108,0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2,1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9.4441%;
反对8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7.0370%;
弃权108,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5189%。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2,1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0898%;
反对8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8054%;
弃权108,0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2,1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9.4441%;
反对8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7.0370%;
弃权108,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3.5189%。
(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01,99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87%;
反对83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8054%;
弃权243,1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235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情况:
同意1,99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5.0438%;
反对8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27.0370%;
弃权243,1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919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隆安(大连)律师事务所韩海鸥律师、王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