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2-056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5-2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588万股为基数,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494.68万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67,94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03,820,000股。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5,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5,88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3,82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5月3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结构变动表

  ■

  注:上述股本变动结构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所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03,820,000股摊薄计算,2021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542元。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相关股东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工业大道288号

  2、咨询联系人:张小玲

  3、咨询电话:0575-82157070、传真电话:0575-82158515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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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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