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2-05-2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人民币8.93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人民币8.73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5月31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457,21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万讯转债,债券代码:123112)。根据《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o+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o-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总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今日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2、调整结果

  根据《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将进行如下调整:

  P=Po-D=8.93-0.2=8.73元/股

  万讯转债的转股价由调整前的8.93元/股变更为8.73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2年5月31日开始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300112 证券简称:万讯自控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23112 债券简称:万讯转债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派预案已获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285,779,089.00股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7,155,817.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2021年12月3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转股2,586股,因此公司的总股本由285,779,089股变更为285,781,675股。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5,781,6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派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派总额。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0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三号路万讯自控大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叶玲莉

  咨询电话:0755-86250365

  咨询传真:0755-86250389-1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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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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