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2-029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2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时守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会股东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视频方式接入会议。

  三、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39人,代表656,858,55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6.407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2人,代表股份数539,486,95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9.90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117,371,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505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七)、(十一)、(十二)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议案(七)、(十一)、(十二)外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456,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866%;反对股数1,3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128%;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4.3472%;反对股数1,3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3934%;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59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456,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866%;反对股数1,3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128%;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4.3472%;反对股数1,3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3934%;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59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456,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866%;反对股数1,3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128%;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4.3472%;反对股数1,3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3934%;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59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456,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866%;反对股数1,3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128%;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4.3472%;反对股数1,3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3934%;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59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456,9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866%;反对股数1,3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128%;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4.3472%;反对股数1,39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3934%;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59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16,00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8.8041%;反对股数1,40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1926%;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32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4.1834%;反对股数1,40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5572%;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593%。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深圳市华建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539,453,259股回避表决,关联方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136,680,093股放弃表决权。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455,1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863%;反对股数1,39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131%;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4.2244%;反对股数1,39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5163%;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59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456,3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865%;反对股数1,39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129%;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4.3063%;反对股数1,39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4344%;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59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454,5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863%;反对股数1,40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132%;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4.1834%;反对股数1,40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5572%;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59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454,5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863%;反对股数1,40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132%;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4.1834%;反对股数1,40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5572%;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59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456,5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866%;反对股数1,39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129%;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4.3199%;反对股数1,39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4207%;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59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655,454,5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863%;反对股数1,40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132%;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5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6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4.1834%;反对股数1,40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5572%;弃权股数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2593%。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金全、徐潇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2022-05-24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