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5-2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22-044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年6月15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2年6月15日9:15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7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0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2年6月7日)。B股股东应在2022年6月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2年6月7日(B股最后交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B股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机构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1、上述议案1、2、4、6-9经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3、5、6经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详细内容请见刊登在 2022年5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2022年5月23日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上的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1-6为普通决议案;议案7-9为特别决议案。

  3、议案 1-3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名、股东代表监事3名,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票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代表人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表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前述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书和其他授权文件须在股东大会举行前24小时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方为有效。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 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传勇 陈琳

  电话:0536-2158008

  传真:0536-2158977

  邮箱:chenmmingpaper@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邮编:262705)

  2、预计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特别提醒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健康码、行程码绿色且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附件三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88”,投票简称为“晨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7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

  (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15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22-034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6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公司监事,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提议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本次监事会提名李康女士、潘爱玲女士、张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三名股东代表监事选举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届监事会外部股东代表监事津贴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工作高效开展,参照其他同规模上市公司监事薪酬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外部股东监事的工作内容,拟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外部股东代表监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含税)/人/年,按月发放。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履职尽责,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体监事对此项议案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李康女士,40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1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采购部管理科科长、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稽察部。

  目前,李康女士持有公司A股149,3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潘爱玲女士,57岁,经济学博士,财务管理博士后,现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投融资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山东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山东省比较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美国康涅狄格大学访问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首席专家,完成多项国家级及省级课题。兼任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监事。

  目前,潘爱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宏女士,57岁,经济学博士,现任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理事、山东省对外贸易学会理事,兼任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监事。

  目前,张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 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22-033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6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任期届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名7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其中:执行董事5名、非执行董事2名。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洪国先生、胡长青先生、李兴春先生、李峰先生、李伟先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韩亭德先生、李传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一)。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第十届非独立董事签订董事服务合同。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志辉先生、孙剑非先生、杨彪先生、尹美群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二),任期三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第十届独立非执行董事签订董事服务合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公司将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工作高效开展,保障公司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劳动权益,参照其他同规模上市公司董事薪酬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工作内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第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拟定为人民币20万元(含税)/人/年,按月发放。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表所示: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B股转换上市地后适用)的议案》

  《公司章程》(草案,B股转换上市地后适用)具体修订内容如下表所示: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如下表所示: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保费支出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此项议案,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6月15日 14:30 在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个人简历

  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洪国先生,57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全国轻工系统十佳杰出青年岗位能手、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美国锐思“年度最佳CEO奖”获得者,任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理事会副会长,1987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车间主任、分厂厂长、副总经理、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目前,陈洪国先生持有公司A股31,080,044股,陈洪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雪芹女士的配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长青先生,56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8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改部长、分厂厂长、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副董事长。

  目前,胡长青先生持有公司A股5,042,857股;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兴春先生,56岁,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金融工程博士,上海金融学院客座教授,曾先后就职于携程旅行网、富友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西部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等,在实业、证券、信托等领域拥有3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现任利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

  目前,李兴春先生持有公司A股5,000,000股;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峰先生,48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2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营销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晨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执行董事兼金融事业部董事长。

  目前,李峰先生持有公司A股3,906,027股,为公司副总经理李雪芹女士的弟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伟先先生,40岁,研究生学历。2002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销售公司深圳涂布纸公司副经理、山东晨鸣纸业销售有限公司经理、生活纸公司副董事长、销售公司营销副总监、营销总监、集团总经理、金融事业部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营销总监。

  目前,李伟先先生持有公司A股2,081,200股,H股159,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亭德先生,53岁,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济南、聊城、临沂营业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淄博、济南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经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及零售业务总部常务副总经理等,现任恒泰长财证券有限公司债券业务部经理、公司非执行董事。

  目前,韩亭德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传轩先生,44岁,法学博士,上海复旦大学副教授。2008年至2012年期间任复旦大学法学院讲师;2012年至2013年期间为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从事绿色金融法律政策研究。现任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理事,国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评审专家,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和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曾先后主持和承担国家级与省部级科研项目10多项,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部、上海市人大等立法机关的多部法律规范的起草论证研究工作,获得上海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奖项,兼任江苏冠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目前,李传轩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李志辉先生,63岁,经济学博士,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财金研究所所长、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金融出版社教材编委会委员、天津外国语学院客座教授。兼任山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河南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兴重工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及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志辉先生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志辉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李志辉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李志辉先生致力于金融风险管理及资本市场质量等方面的学术研究,能够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金融风险内部控制管理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供专业意见并做出独立判断;李志辉先生除担任上市公司天津松江的独立董事外,其他担任董事、监事职务的公司均为非上市公司,履职时间较为灵便,且均不参与具体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能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公司日常会议及其他履职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职;李志辉先生已承诺在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李志辉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李志辉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孙剑非先生,49岁,金融学博士,大学教授。曾于美国内华达大学雷诺分校任教,曾兼任Eagle Peak Fund LP 等对冲基金的咨询顾问,于2010年8月至2017年2月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并入选了国家财政部组织的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项目,以及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2017年2月至2020年8月任南京审计大学社会与经济研究院教授,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教授。兼任博飏(上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旭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霆巍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孙剑非先生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剑非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孙剑非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孙剑非先生在三家非上市公司担任监事职务,不参与具体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能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公司日常会议及其他履职工作;孙剑非先生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拥有多年独立董事任职经验,能为公司提供财务、规范运作等领域的指导意见并做出独立判断,且其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孙剑非先生已承诺在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孙剑非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孙剑非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彪先生,42岁,法学博士,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为 “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广东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双千计划”入选者、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民事检察专业委员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咨询专家、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广东省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等。兼任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侨益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广州中山大学科技园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广州中大南沙科技园产业园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广州中大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广州传文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杨彪先生同时在超过五家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提名杨彪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杨彪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熟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业务规则,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杨彪先生受中山大学指派担任三家国有独资校企非执行董事,及担任非上市公司外部监事,均不参与上述公司日常运营,能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公司日常会议及其他履职工作;杨彪先生担任上市公司粤传媒、天禾股份的独立董事,拥有多年独立董事任职经验,能够为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提供指导性意见以及在公司治理方面带来帮助;杨彪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杨彪先生已承诺在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杨彪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杨彪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尹美群女士,51岁,会计学博士,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于瑞典、芬兰、丹麦以及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进行访学;1993年7月-2007年6月任哈尔滨理工大学会计系教师;2007年7月-2021年8月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同时担任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 IMA中国管理会计专家委员会委员等,兼任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尹美群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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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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