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2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2-023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30日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5月23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2年5月23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汉林先生主持。因疫情防控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28人,代表股份1,410,036,065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下简称“股份总数”)2,644,406,237股的53.3215%。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306,175,3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39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103,860,7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276%。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103,860,7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276%。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6,937,452股,占公司总股份1.004%,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465,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12%;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9,397,8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290,0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851%;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9,397,8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85%。

  2、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465,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12%;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9,397,8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290,0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851%;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9,397,8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85%。

  3、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465,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12%;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9,397,8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290,0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851%;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9,397,8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85%。

  4、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792,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7%;反对23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16,7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51%;反对23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2%;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5、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0,465,3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12%;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3%;弃权9,397,8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290,0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851%;反对17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65%;弃权9,397,8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85%。

  6、审议《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177,9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1%;反对8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002,6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738%;反对85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2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4,130,2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352%;反对55,905,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6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54,9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6.1724%;反对55,905,7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2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关于为新加坡金螳螂内保外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126,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5%;反对90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951,3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244%;反对90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6,241,7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941%;反对43,794,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0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066,4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337%;反对43,794,2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16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236,0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3%;反对79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63%;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060,7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97%;反对79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645%;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8%。

  11、审议《关于开展金融资产转让及回购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860,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6%;反对17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85,2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10%;反对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和信托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1,913,3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963%;反对38,122,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0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738,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944%;反对38,122,68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6.7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99,429,6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78%;反对379,9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9%;弃权10,226,4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3,254,3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7879%;反对379,97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9%;弃权10,226,41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63%。

  14、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024,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2%;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849,2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9%;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6,008,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776%;反对44,027,1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833,5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6094%;反对44,027,1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39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6.0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5,945,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731%;反对44,090,4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70,2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485%;反对44,090,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45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5,945,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731%;反对44,090,4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70,2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485%;反对44,090,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45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03、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5,945,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8731%;反对44,090,4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2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70,2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5485%;反对44,090,4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45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俞雪华先生、万解秋先生和赵增耀先生向大会作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内容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上海秉文律师事务所指派居兆律师、王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参会董事签字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秉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22-024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成,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0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3.99元/股进行回购注销,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价格4.01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以上决议内容,公司将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6,020,000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6,020,000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6,020,000元,即公司总股本将调整至2,655,323,689股,注册资本将调整至2,655,323,689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2-004号、2022-017号公告及2022年5月23日披露的2022-023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联系地址:苏州市西环路888号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联系人:宁波、王扬

  办公电话:0512-68660622

  邮编:215004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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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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