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4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05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基于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政策,本次会议以线上会议方式召开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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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晓松先生主持会议。基于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并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政策,本次会议以线上会议方式召开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陈鹏出席会议;财务负责人管有冬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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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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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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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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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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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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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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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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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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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投资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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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对共同投资项目公司同比例减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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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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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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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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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5.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及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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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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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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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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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议案名称:增信机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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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6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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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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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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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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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议案名称: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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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9.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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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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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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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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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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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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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议案名称: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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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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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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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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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议案12、议案19和议案20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富域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德润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文玉、丁紫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2-045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回购股份并予以注销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激励对象已获授的合计3,050,7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予以注销,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1.39元/股。按前述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41.39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832,085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及回购方案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城控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号)、《新城控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号)。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股份并予以注销事项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以公告形式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股份并予以注销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