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ST晨鑫 公告编号:2022-035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2022-05-2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 晨鑫;证券代码:002447。

  2.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 2022 年 6 月 6 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

  3.退市整理期间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4.提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深股通投资者未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的,后续进入退市板块后可能无法转让。

  5.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496 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证券简称:*ST晨鑫

  证券代码:002447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因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你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1年 3 月 2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2 年 4 月 30 日,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即 2021 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9,682.47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 3,677.72 万元。你公司触及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 条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4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你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6 月 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及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411-82952526

  3、电子邮箱:cxkj@morningstarnet.com

  4、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52号1单元4层9号

  五、公司退市整理期相关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相关规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2 年 6 月 6 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6 月 6 日,退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其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10%。

  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六、其他重要事项

  提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深股通投资者未在退市整理期出售所持公司股票的,后续进入退市板块后可能无法转让。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晨鑫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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