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健康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2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29日以公告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

  (1)会议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碧头第三工业区信隆公司办公楼A栋2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廖学金先生

  (6)见 证 律 师: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吴淑菲律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3名,代表股份数207,584,9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6.950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75,750,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21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1,834,0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733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审议《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32,136,0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9、审议《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07,584,964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2022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出廖学金先生、陈雪女士、廖学湖先生、廖学森先生、廖蓓君女士、廖哲宏先生、姜绍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01 选举廖学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067%。

  廖学金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 选举陈雪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067%。

  陈雪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 选举廖学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067%。

  廖学湖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 选举廖学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067%。

  廖学森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 选举廖蓓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067%。

  廖蓓君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 选举廖哲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067%。

  廖哲宏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7 选举姜绍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067%。

  姜绍刚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出陈大路先生、高海军先生、甘勇明先生、王巍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1.01 选举陈大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067%。

  陈大路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 选举高海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067%。

  高海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 选举甘勇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067%。

  甘勇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4 选举王巍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067%。

  王巍望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出黄秀卿女士、莫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张文琴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本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2.01 选举黄秀卿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067%。

  黄秀卿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2.02 选举莫红梅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07,554,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106,0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067%。

  莫红梅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次监事换届选举之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劲业律师、吴淑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本版导读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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