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
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2-05-2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2-04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

  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名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控股集团”)的关联方华颖创投有限公司,计划自2022年5月27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

  ●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拟购买股份数不低于24,75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1%),不超过49,506,501股(占公司总股本2%)。

  ●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 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收到名城控股集团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增持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的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及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增持主体:华颖创投有限公司(SINO WISDOM VENTURES LIMITED)(以下简称“华颖创投”),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

  华颖创投为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的关联方,由名城控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俞丽女士全资设立。

  俞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123,766,253股,B股股份47,691,464股,同时,俞丽女士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117,793,742股,合计持有公司A股股份241,559,995股。

  (二)本次增持前,华颖创投未持有公司A、B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的 12 个月内,名城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本次增持计划是控股股东名城控股集团及增持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所作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A股股份。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增持A股股份数不低于24,75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1%),不超过49,506,501股(占公司总股本2%)。

  (五)本次拟增持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11月26日的6个月内。

  (七)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华颖创投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公告披露。

  四、其他说明

  1、华颖创投承诺将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购买股份计划;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名城控股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22-04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达到总股本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22年4月6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5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2,475.3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87%,购买的最高价为3.41元/股,最低价为3.2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179.2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22年5月27日

本版导读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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