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2022-05-2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易先付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个人简历

  易先付,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生,大学学历,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派丽德高(上海)建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苏州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易先付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易先付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5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平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

  张平先生系公司创始人和原实际控制人,自公司创立以来,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张平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张平先生勇于创新,具有行业战略发展眼光,推动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带领公司于2007年8月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领军人物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张平先生在公司的创建和发展过程中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张平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基于张平先生对行业的理解及对公司的贡献,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平先生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兼首席战略官、首席技术专家,为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研发创新、企业文化传承与发展等方面继续给予指导和帮助。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一致同意选举仲文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仲文娟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将按照有关规定行使职权。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符合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规定。

  仲文娟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仲文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常熟康佳电子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及会计主管、常熟威尔兰纺织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常熟市鑫盛制袋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副总、现任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经办主任。

  仲文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仲文娟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或新增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05月26日下午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36,616,3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7413%;其中现场投票9人,代表股份236,207,9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6900%;网络投票6人,代表股份408,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13%。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的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36,24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43%;反对3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65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14%;反对36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6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1年度薪酬结算报告及年终经营奖励提取与分配的议案》,股东张平、朱明、王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93,600,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年度经营目标的议案》,股东张平、朱明、王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93,600,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应收账款质押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国内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9,852,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56%;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6,298,0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5%;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707,3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29%;反对3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01审议通过了《选举栾贻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6,20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617,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1.02审议通过了《选举刘海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6,20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617,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1.03审议通过了《选举钱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6,20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617,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1.04审议通过了《选举张斓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6,20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617,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1.05审议通过了《选举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6,20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617,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1.06审议通过了《选举金旭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6,20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617,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1.07审议通过了《选举靳祥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236,207,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7,617,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6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2、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2.01审议通过了《选举何继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6,207,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617,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6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2.02审议通过了《选举李育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6,207,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617,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6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2.03审议通过了《选举孙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6,207,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617,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6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2.04审议通过了《选举王则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36,207,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617,2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60%。

  表决结果为当选。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23、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3.01审议通过了《选举陈珊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36,207,9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617,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60%。

  表决结果为当选。

  23.02审议通过了《选举邵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36,207,9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7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7,617,2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9260%。

  表决结果为当选。

  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以上各议案已经2022年0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唐银锋律师、吕万成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7名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组成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新一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栾贻伟先生、刘海山先生、钱建民先生、张斓女士、王伟先生、金旭女士、靳祥绪先生

  独立董事:何继江先生、李育辉女士、王则斌先生、孙闯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陈珊珊女士、邵毅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仲文娟女士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上述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1、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鉴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 监事会的成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05月26日下午16: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05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栾贻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简历附后)。

  选举栾贻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刘海山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专门委员会各委员的简历附后)。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栾贻伟(董事长)

  委 员:张斓(董事)、王伟(董事)、钱建民(董事)、何继江(独立董事);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继江(独立董事)

  委 员:刘海山(董事)、李育辉(独立董事);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育辉(独立董事)

  委 员:金旭(董事)、孙闯(独立董事);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则斌(独立董事)

  委 员:靳祥绪(董事)、孙闯(独立董事)。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刘海山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王伟先生、朱振东先生、李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张伟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在公司未聘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以上人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宗晓丹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宗晓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6、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易先付先生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7、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请张平先生担任常铝股份终身名誉董事长、首席战略官、首席技术专家。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简历

  (一)栾贻伟

  栾贻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原莱芜市委党校办公室副主任、雪野旅游区经济发展和招商局局长、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办公室(工委办公室)主任、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投行部副总经理(挂职)。现任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本公司董事,兼任中莱高科(北京)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经理,山东阿尔普尔节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风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栾贻伟先生除上述担任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的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栾贻伟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刘海山

  刘海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7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人资部专员,广发银行济南分行产品经理、主管,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山东超电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奔速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确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山东超电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泰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刘海山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海山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钱建民

  钱建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8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职业经理人。曾任常熟医疗器械厂(常熟制药机械厂)财务科科员、副科长,常熟市铝箔厂财务科(部)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常熟市常铝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钱建民先生通过常熟市铝箔厂间接持有公司0.6534%股份。现任本公司党总书记、董事长助理、本公司董事,兼任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常熟市国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

  钱建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钱建民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王伟

  王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职于烟台万华合成革有限公司、烟台绿叶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宝钜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4月至2007年7月,历任上海双赢洁净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07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上海朗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8月至今,任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32%股份,王伟先生系公司持股0.77%股东上海朗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伟先生与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伟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张斓

  张斓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 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算员、中国航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外贸主管、上海航铝协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起至今任欧常(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张斓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张斓女士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张平之女,张平先生现直接持有公司3.84%的股份,通过持有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31.02%股权间接持有公司3.29%的股份。除上述关系之外,张斓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斓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金旭

  金旭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 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金科集团金科新能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监,现任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齐鲁财金投资集团中莱高科(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金旭女士除上述担任齐鲁财金投资集团中莱高科(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的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金旭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靳祥绪

  靳祥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7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山东泰山纸业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部副部长、部长,莱芜市福泉橡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本公司董事。

  靳祥绪先生除上述担任齐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副部长的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靳祥绪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八)何继江

  何继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生,清华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所博士、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博士后。现任清华大学能源转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互联网专委会副秘书长、中国电动汽车充电技术与产业联盟副理事长、电能替代产业发展促进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用电与节电专业委员会第五届专业委员会委员。

  何继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何继江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李育辉

  李育辉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生,北京大学理学学士,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学博士,密歇根州立大学访问学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中小企业研究院研究员,数据与案例研究中心兼劳动科学实验室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理事、劳动经济学会职业开发与管理分会理事。

  李育辉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育辉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十)孙闯

  孙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市纵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研究员、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国际法学院兼职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高鸿股份(股份代码:000851)独立董事。

  孙闯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孙闯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十一)王则斌

  王则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博士学历,苏州大学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系教师、系主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教授,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则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则斌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05月16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05月26日下午16:3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由公司监事陈珊珊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陈珊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陈珊珊女士简历

  陈珊珊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2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公司律师。曾任金雷科技股份公司法务专员。现任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合规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本公司监事;兼任山东国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莱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奔速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超电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长、莱芜财金控股有限公司监事长、莱芜华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监事。

  陈珊珊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珊珊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栾贻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刘海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栾贻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海山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董事会拟聘任公司总裁刘海山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总裁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本次聘任公司总裁的推荐、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伟先生、朱振东先生、李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张伟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在公司未聘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个人简历

  (一)王伟

  王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职于烟台万华合成革有限公司、烟台绿叶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宝钜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4月至2007年7月,历任上海双赢洁净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07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上海朗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8月至今,任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王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32%股份,王伟先生系公司持股0.77%股东上海朗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伟先生与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伟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朱振东

  朱振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常熟钢铁总厂设备工程师,历任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车间主任,合金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江苏常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常铝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副总裁。

  朱振东先生通过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847%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朱振东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李健

  李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9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董事、常熟市常铝铝业销售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

  李健先生通过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402%股份,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0,000股, 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健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张伟利

  张伟利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曾任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现任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新合源热传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财务总监。

  张伟利先生通过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0.0328%股份,直接持有公司7,5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伟利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宗晓丹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宗晓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宗晓丹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12-52359012

  传真:0512-52892675

  邮箱:zongxiaodan@alcha.com

  地址: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白茆西

  邮编:215532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个人简历:

  宗晓丹,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生,本科学历。2010年7月至今在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行政助理、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助理,并于2021年6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宗晓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宗晓丹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在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刘海山先生、王伟先生、朱振东先生、李健先生、张伟利先生个人简历,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 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三、经核查,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刘海山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王伟先生、朱振东先生、李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张伟利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

  何继江 李育辉 王则斌 孙 闯

  2022年05月26日

本版导读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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