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2-05-2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2-035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圣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上海圣雍”)持有公司股份3574.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15%,该股份来源于认购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了《青海华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详细内容请见相关公告。截止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上海圣雍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披露了《青海华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上海圣雍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8.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详细内容见相关公告。

  青海华鼎于2022年5月26日收到上海圣雍《关于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止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上海圣雍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未减持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1、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价格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全部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减持主体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2-036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到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了《青海华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公司股东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创东方富达”)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8.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了《青海华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详细内容见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收到股东创东方富达发来的《青海华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创东方富达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了346.9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9%,本次减持后,创东方富达所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具体如下表: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二、本次权益变动之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1209室(入驻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肖水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0494336C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合伙期限:自2012年7月6日至2024年07月06日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了《青海华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截至目前,创东方富达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信息披露义务人创东方富达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的《青海华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海华鼎

  股票代码:600243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1209室(入驻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南山金融大厦22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5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一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减少其在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本次权益变动已得到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竹子林求是大厦西座1209室(入驻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肖水龙)

  注册资本:1295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0494336C

  成立时间:2012年07月06日

  营业期限:2012年07月06日至2024年07月05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南山金融大厦22楼

  联系人:肖水龙

  联系电话:0755-83189608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目的是企业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完成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1,942,500股,持股比例5.0000%。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2022年4月27日公告的《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及后续情况继续实施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青海华鼎25,411,500股。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6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3,469,000股,交易价格区间为4.85元/股~5.22元/股,交易总金额17,473,070元。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青海华鼎21,942,500股,占总股本5.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权利限制等事项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减持的青海华鼎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6个月内存在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卖出青海华鼎股份的情况,详见《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达1%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6)、《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肖水龙

  签署日期: 2022年5月2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创东方富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肖水龙

  签署日期: 2022 年5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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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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