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2-05-27 来源: 作者:

  (上接B9版)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萧政储出【2022】11号地块项目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5、杭州滨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5月7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星桥北路171号10楼1026室

  法定代表人:魏喜群

  注册资本:29000万元

  股东情况:根据合作协议安排,公司和浙江钱江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各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系临平政储出【2022】10号地块项目的开发主体。

  以上被担保对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参股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系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参股公司项目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参股公司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金融政策规定,有利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请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945,313.09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5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98,252.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六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一060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45,313.0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53%。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1、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千岛湖滨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朗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银团申请4.8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滨朗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70%(最高本金限额为3.36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2、公司参股公司台州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滨帆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7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台州滨帆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2800万元的本金余额及相应利息等,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二)审议程序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5亿元及5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滨朗公司提供担保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滨朗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2、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台州滨帆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5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未对台州滨帆公司提供过担保,担保余额为0。公司本次为台州滨帆公司提供担保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担保额度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千岛湖滨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5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睦州大道1275号

  法定代表人:李周捷

  注册资本:48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杭州润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杭州居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70%、20%和1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系千岛湖湖滨印象项目的开发主体。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台州滨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19日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开发大道东段818号梦想园区二号楼1楼263号(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黄勇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杨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5%、35%和3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参股公司,系台州湖畔云邸项目的开发主体。

  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为滨朗公司保证最高限额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70%(最高本金限额为3.36亿元);为台州滨帆公司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为2800万元;

  3、担保期限:为滨朗公司担保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为台州滨帆公司担保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范围:为滨朗公司的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70%,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等;为台州滨帆公司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2800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滨朗公司、台州滨帆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滨朗公司、台州滨帆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合作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945,313.09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5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98,252.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六十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工作需要,李渊先生于2022年5月2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渊先生仍担任公司副总裁。2022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指定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沈伟东先生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待沈伟东先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聘任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沈伟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6987771

  传真:0571-86987779

  邮箱:office@binjiang.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2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赵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赵军先生简历见附件)。本次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赵军先生,1974年出生,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总裁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杭州市房地产业协会监事。曾就职于新华社浙江分社浙江经济报社。赵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6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1),定于2022年6月6日(星期一)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5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书面提议,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即在原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如下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2022年5月26日,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13,012,8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1%,其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17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2-064)。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6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6月6日(星期一)14:30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2022年5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年6月6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15一9:25,9:30-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庆春东路36号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2年5月27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3、上述议案4、议案6、7、8、9、10、11、12、1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5、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11项议案、第12项议案及第13项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及监事选举分别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1日、2日(9:00-11:30, 13:3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6月2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沈伟东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一86987771

  传 真:0571一86987779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4

  2、投票简称:滨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例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6日9:15一9:25,9:30-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委托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自己意思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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