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2022-044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飞乐音响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2022-05-3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52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末,子公司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乐投资)归母净资产为-17.64亿元,2021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3.01亿,旗下主要资产为喜万年集团。喜万年集团是2016年公司以1.88亿欧元收购取得,收购完成后业绩大幅亏损,同时公司计提大额商誉减值。2019年-2021年期间,公司合计向其提供委托贷款10.52亿元,用于归还并购贷款及维持流动性。2022年2月,公司披露重组预案将通过债转股及无偿划入亚明照明和飞乐建设两块资产后,使飞乐投资净资产得以转正,并以2.35亿元价格挂牌出售。

  请公司补充披露:(1)2016-2021年,喜万年集团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名称、销售或采购金额,并结合相关业务中上述客户和供应商最终资金来源及去向,说明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或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其他应当披露的关系,上下游资金流向是否存在异常等;(2)2016-2021年,喜万年集团各年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总资产、净资产、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3)结合喜万年集团业绩持续下行、流动性长期不足、“高买低卖”等情况,说明收购喜万年集团决策是否审慎,收购后是否能有效控制该标的,日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相关业务是否具有真实性,是否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8171.06万元。从账龄看,3年以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3790.19万元;从性质看,企业往来款账面余额6286.88万元;从前五名看,第一名期末欠款合计3229.60万元,账龄3年以上,仅计提坏账准备58.16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应收款主要情况,说明交易对手方名称、交易时间、背景、款项用途、还款期限、是否逾期,欠款方其他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否具有关联关系,上述欠款是否实质流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账户,是否变相构成资金占用;(2)坏账准备计提的政策和依据,并结合对方资信、偿还能力和意愿等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年报显示,截至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0.01亿元,其中6.83亿元的资金使用受到银团监管;短期借款余额3.2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24亿元,其他流动负债4.27亿元。另外,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38.40万元。请公司:(1)结合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财务管理策略等,说明保有较多货币资金余额的同时,承担较大规模有息负债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6.83亿元货币资金使用受到银团监管的具体事项,包括时间、期限、背景、融资方名称、性质等,并说明其他货币资金是否存在限制用途等情形;(3)结合货币资金余额、债务规模、经营性现金流、融资能力等,说明现金流能否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是否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流动性状况的措施及效果。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4.年报显示,本期末公司存货余额11.44亿元,较上年增长1.75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87%,主要系库存商品余额6.57亿元,较上年增长1.4亿元。另外,2021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占账面余额的比例为14.17%,低于去年同期值18.08%。请公司补充披露:(1)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并结合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库龄、在手订单覆盖情况、存货可变现净值测算具体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尽快组织相关人员就《问询函》所述相关内容进行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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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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