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期限
届满的公告

2022-05-3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2-025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期限

  届满的公告

  股东朱明虬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披露了《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因个人资金需求,朱明虬先生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812,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近日公司收到朱明虬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朱明虬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朱明虬先生自2020年10月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其一致行动人昌吉州首创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440,1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朱明虬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明虬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不存在违规行为。

  3.朱明虬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朱明虬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2-026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预披露公告

  股东朱明虬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美传媒”) 53,852,2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27%)的股东朱明虬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624,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朱明虬

  2.股东持有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朱明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852,2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及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11,624,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相关承诺履行:

  (1)朱明虬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2)朱明虬先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股份时承诺:

  其本次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朱明虬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股东朱明虬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朱明虬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朱明虬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本版导读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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