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5-3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2-012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文学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2-013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5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小平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较高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独立性及诚信记录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2-01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艾维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钢铁、制造、化工、汽车、医药、能源等。艾维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乔春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钢铁、制造、电信、汽车、医药、物流等。乔春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丹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钢铁、制造、汽车、医药、能源等。王丹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 独立性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0万元(不含税,含子公司),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较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安永华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了2021年度整合审计工作,整合审计时间充分,安排合理;整合审计人员配置合理,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经验丰富;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审计收费合理。据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事情认可意见

  (1)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

  (2)安永华明具备较高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独立性及诚信记录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

  (3)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1)安永华明具备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独立性及诚信记录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

  (2)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业务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与公司的业务约定完成了2021年度整合审计工作。

  (3)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较高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独立性及诚信记录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01005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2-015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重庆钢铁会议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

  至2022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6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7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8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22日、2022年3月31日及5月31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有权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1)。

  (二) 登记地点: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公司管控大楼217室。

  (三) 登记时间:2022年6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四)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江南大道2号公司管控大楼217室

  邮政编码:401258

  联系人:彭国菊/纪红

  电话:023-68983482

  传真:023-68873189

  (二) 其他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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