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2-06-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审议的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项授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于2022年6月27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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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理财产品选择时以保证资金安全和流动性为前提,但理财产品投资过程中不排除理财收益受市场波动等影响,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针对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对理财产品购买操作实行授权管理,并建立台账以方便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理财产品投资本金及收益状况。

  3、公司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理财产品的购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财务部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严格审核理财产品购买金额、风险性质是否为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若超出授权范围须立即报告公司董事会。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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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谭洪汝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4,133,493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谭洪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2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8.35%。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自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谭洪汝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50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减持比例超公司总股本的1%。谭洪汝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洪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劭庄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6,65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93%。谭洪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劭庄女士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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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其它方式取得情况:1、公司于2018年5月实施2017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公司于2019年5月实施2018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3、公司于2020年7月实施2019年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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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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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谭洪汝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50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减持比例超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谭洪汝先生于2022年6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于2022年6月27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50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谭洪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5,74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5%。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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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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