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6-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25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

  因公司2020年每股现金分红0.8元(含税)、2021年每股现金分红0.5元及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股,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预留授予价格由45.72元/股调整为31.73元/股;同意首次授予数量由400,000股调整为560,000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00,000股调整为140,000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回避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期激励对象离职8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合计49,000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1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280股。综上,公司本次拟对前述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49,280股予以作废处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回避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27,470股。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回避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26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颖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2020年权益分派、2021年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予以调整,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期激励对象离职8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合计49,000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1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280股。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期激励对象离职8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合计49,000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1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280股;满足归属条件33人,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27,470股。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27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陆芝青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6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了《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了《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1.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上述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故2020年权益分派事项实施后,经调整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价格=45.72-0.8=44.92元/股。

  2.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4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1)上述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①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故2021年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经调整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价格=(44.92-0.5)/1.4=31.73元/股。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故2021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经调整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400,000*1.4=560,000股;经调整的的预留授予数量=100,000*1.4=140,000股。

  (二)调整结果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结果如下:

  1.调整后的首次、预留授予价格:31.73元/股;

  2.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560,000股;

  3.调整后的预留授予数量:140,0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期激励对象离职8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合计49,000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1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280股。综上,公司本次拟对前述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49,280股予以作废处理。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2020年权益分派、2021年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予以调整,本次调整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期激励对象离职8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合计49,000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1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280股。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预留授予价格由45.72元/股调整为31.73元/股;同意首次授予数量由400,000股调整为560,000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00,000股调整为140,000股。

  本期激励对象离职8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合计49,000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1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280股。公司本次拟对前述9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49,280股予以作废处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49,280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上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指南》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27,470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调整后):因公司于2022年6月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4股,故首次授予数量由400,000股调整为560,000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00,000股调整为140,000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3)授予价格(调整后):因公司实施2020年权益分派、2021年权益分派事项,故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均由45.72元/股调整为31.73元/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41人,预留授予3人。

  (5)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4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考核各年度的净利润累计值定比业绩基数的累计净利润增长率(A),根据上述指标完成情况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的计算方式如下:

  ■

  注: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由个人惩处核定及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

  个人惩处核定结果对应归属比例情况如下:

  ■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归属比例情况如下: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惩处核定结果对应归属比例×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遇重大变故、特殊及异常情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审定后可对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予以调整。

  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6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陆芝青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6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了《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了《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注:因公司于2022年6月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4股,上述数据均已相应调整。

  (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27,470股。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董事周建华先生、陆丹敏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部分已经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23日,因此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6月23日至2023年6月22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41名激励对象中,离职8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合计49,000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1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280股;满足归属条件33人,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27,470股。

  (三)对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期激励对象离职8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合计49,000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1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280股;满足归属条件33人,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27,470股。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考核结果》,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已达成;本期激励对象离职8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合计49,000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1人,涉及作废股份数量280股;满足归属条件33人,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27,470股。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1年6月23日

  (二)归属数量(调整后):127,470股

  (三)归属人数:33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31.73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注:因公司实施2020、2021年权益分派并于2022年6月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0.4股,上述数据均已相应调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41名,除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33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就上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和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指南》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霍莱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与数量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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