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22-45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6-2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9:15至2022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98号海印中心29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建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861,751,6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18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51,570,3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77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181,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3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182,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181,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03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715,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6,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4%;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715,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6,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4%;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715,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6,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4%;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715,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6,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4%;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715,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6,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4%;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715,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6,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4%;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715,6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8%;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6,2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64%;反对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戎魏魏、李绮曼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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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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