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6-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7日下午14:5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43号凯旋大厦东塔19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287,824,4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0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285,960,6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70%。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1,863,8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刘慧源、许光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792,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7%;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32,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46%;反对3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25%;弃权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29%。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792,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3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32,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46%;反对3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3.00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287,792,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0%;反对3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832,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046%;反对31,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4.00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4.01关于选举王万红为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6,119,064股,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8,421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4.02关于选举董国平为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6,119,064股,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8,421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4.03关于选举李虎钢为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6,119,064股,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8,421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5.00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提案

  5.01关于选举齐二石为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6,119,064股,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8,421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5.02关于选举杨丽芳为独立董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6,119,064股,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8,421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6.00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监事的提案

  6.01关于选举孙海山为监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6,119,064股,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8,421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6.02关于选举金祥为监事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86,119,064股,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8,421股。

  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慧源、许光磊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

  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22-051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会议经民主表决,选举朱云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职工监事简历:

  朱云鹍,男,1981年生,本科学历。曾任青岛神州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行政总监、东莞厚街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青岛赢联科技集团人力资源总监,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创新业务事业部产品开发经理。

  朱云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T大通 公告编号:2022-050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6月24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全体监事推举孙海山先生为第一次监事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选举孙海山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ST大通 公告编号:2022-04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6月24日,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2022年6月27日下午3点30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董事推举董国平先生为第一次董事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董国平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李虎钢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齐二石、独立董事杨丽芳、董事董国平为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齐二石为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杨丽芳、独立董事齐二石、董事董国平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杨丽芳为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杨丽芳、独立董事齐二石、董事王万红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杨丽芳为委员会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六、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选举独立董事齐二石、独立董事杨丽芳、李虎钢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齐二石为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七、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议案

  聘任于福洋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聘任董国平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聘任吴文涛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桃园路8号田厦金牛广场A座3906

  电话:0755-26926508

  传真:0755-26910599

  电子信箱:datongstock@163.com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董国平,男,1979年生,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主任科员,久银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江苏子公司负责人,盈科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副总裁,江苏洛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鑫大通资本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董国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李虎钢,男,1981年生,本科学历。曾任泗水海情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青岛大通盈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运营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子公司副总经理。

  李虎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万红,男,1962年生,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龙德集团执行总裁,中建一局PPP事业部副总经理,青岛大通盈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王万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杨丽芳,女,1964年生,教授,管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天津财经大学国际工商学院院长,CG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CCE全球职业规划师。曾获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第五届天津高校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全国ACCA十佳优秀指导教师,全国CFO优秀指导教师。北京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加州大学访问学者。长期从事会计的理论研究和相关的实务工作。现任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丽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齐二石,男,1953 年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天津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天津大学管理创新研究院院长。

  齐二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于福洋,1974年出生,毕业于山东大学。曾任清华紫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区经理,北京华源生命科贸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总经理,山东赛越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于福洋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吴文涛,男,1985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助理会计,青岛海川置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吴文涛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版导读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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