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2-06-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440股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注销上述27,44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0,640,400股变更为310,612,96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10,640,400元变更为310,612,96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2022年6月28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00;13:30-17:00)

  2. 申报登记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008号银荷大厦D座6楼会议室

  3. 联系人:韩恩娟

  4. 联系电话:0531-88818075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008号银荷大厦D座6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现全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

  律师:付茜、王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8日

本版导读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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