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自然人股东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2-06-2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5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自然人股东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李燕昆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自然人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2-010),公司自然人股东李燕昆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743,64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07,871,000股)的1.62%。

  公司近日收到李燕昆女士提交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截至2022年6月24日,李燕昆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李燕昆女士减持的上述股份来源于其通过继承原股东李川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本减持计划发布时公司总股本为107,871,000股,2022年6月8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总股本由107,871,000股变更为140,232,300股。减持比例按权益分派转增后总股本140,232,300股计算。

  3、合计比例与其明细各比例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是基于2022年6月8日除权除息前的股数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是基于2022年6月8日除权除息后现有股数计算。

  2、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实施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107,871,000股扣除回购专户股数0股后的107,87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8日李燕昆女士持有股数相应增加。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且本次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李燕昆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李燕昆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李燕昆女士出具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4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签发的《公司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名称:洪汇新材(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onghui New Materials(Hong Kong) Co., Limited

  2、注册地址:UNIT 917B 9/F TOWER A NEW MANDARIN PLAZA NO 14 SCIENCE MUSEUM RD TST KLN HONG KONG

  3、注册资本:10万元港币

  4、公司注册证明书编号:3159345

  5、生效日期:2022年6月6日

  6、商业登记证号码:74110526-000-06-22-0

  香港子公司后续运营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经营管理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本次公司设立的全资香港子公司尚需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及备案,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注册证明书》;

  2、《商业登记证》。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码:2022-046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孙凌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码:2022-040),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107,871,000股扣除回购专户股数0股后的107,87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8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7,871,000股变更为140,232,300股。

  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2-009),公司总工程师孙凌女士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74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份比例(107,871,000股)0.0081%。(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则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由于权益分派,孙凌女士的持股数量发生了变动,其可减持数量作相应的调整,孙凌女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47股调整为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371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140,232,300股)的0.0081%。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码:2022-043),具体内容详见该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上述人员提交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截至2022年6月24日,孙凌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是基于2022年6月8日除权除息前的股数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是基于2022年6月8日除权除息后现有股数计算。

  2、孙凌女士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且本次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孙凌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孙凌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孙凌女士出具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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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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