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

2022-06-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增加了123,047,084.72 元,增加106.87%,主要系收到客户回款为票据。

  2.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了833,873,794.42元,减少33.13%,主要系长期借款展期后重分类金额减少所致;

  3.报告期末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了796,000,000.00元,增加314.25%,主要系公司长期借款展期后未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所致;

  4.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比期初增加了269,697,168.36元,增加109.02%,主要系公司一季度实现的利润。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了815,298,087.03元,增加56.46%,主要系江苏九九久新能源板块收入增长;

  2.本报告期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0,534,220.80元,减少40.93%,主要系附加税减少;

  3.本报告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25,184,719.45元,增加137.59%,主要系公司员工薪酬及折旧增加;

  4.本报告期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9,245,128.36元,增加38.61%,主要系公司一季度较上年同期增加研发投入。

  5.本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8,611,641.49元,增加59.35%,主要系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了72,980,526.10元,减少88.88%,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度减少。

  7.本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679,264.30元。减少114.00%,主要系公司收到的银行理财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8.本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78,092,302.42元,增加204.86%,主要系下属子公司江苏九九久销售收入上升导致利润增加。

  9.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5,823,808.05元,增加2813.86%,主要系公司利润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10.本报告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192,268,494.37元,增加144.89%,主要系下属子公司江苏九九久新能源收入、利润增加。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1.本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减少了-2,900,983.86元,减少95.32%,主要系公司收到的政府返税较上年度减少所致。

  2.本报告期收到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了193,902,034.00元,减少51.01%,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收到往来款减少所致。

  3.本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了205,527,493.68元,增加457.03%,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各项税费增加。

  4.本报告期支付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了-552,988,513.08,减少88.53%,主要系公司子公司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资金往来减少所致。

  5.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减少了177,988,150.00元,减少99.96%,主要系公司本期处置资产降低所致。

  6.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了184,509,659.71元,增加30.89%,主要系公司借款增加所致。

  7.本报告期收到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了53,549,681.33元,减少98.95%,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出的《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1号),2020年10月以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代付税款等,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有余额0.75亿元;2020年9月,公司收购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在收购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合计27.9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归还完毕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关于违规担保事项解除的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2022-011、2022-012、2022-0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2022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应的决议公告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各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公司于2022年2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2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3、公司于2021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可能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拟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个自然日内,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5,968,5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公司于2022年2月7日收到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出具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宗松先生、陕西北度在减持时间届满时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4、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出的《关于对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72号)。根据关注函中的要求,公司对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和落实,并逐一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5、公司于2022年2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应的决议公告及《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2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6、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修订员工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2年3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应的决议公告及《关于控股子公司修订员工激励计划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于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7、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先生拟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周新基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322,83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遵守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3月25日,周新基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期限已经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韩文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曦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韩文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曦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6月28日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2-061

  2022

  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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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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