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6-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8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06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06月24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于玲霞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志龙先生、证券事务代表成俊敏女士列席。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选举于玲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6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鲍良玉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2年7月1日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鲍良玉,女,198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语专业 TEM-8 级,本科学历。2012年8月至2017年12月任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专员,2017年12月至今任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行政专员,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鲍良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佳华街8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玮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议案 2、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已表决通过;

  2. 议案 3、议案 5、议案 6、议案 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已表决通过。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百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李玮、共青城华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征、王乐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张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1 证券简称:佳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2年6月29日,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玮先生、黄志龙先生、池智慧先生、赵昂先生、陈京南女士、刘克龙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强力先生、麻志明先生、郑建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22年7月1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选举情况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李玮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陈京南女士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具体如下:

  ■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鲍良玉女士担任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于玲霞女士、张姣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于玲霞女士、张姣姣女士与鲍良玉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022年7月1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 年6月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及2022年6月30日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朋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黄志龙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黄志龙先生、陈京南女士、池智慧先生、任永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李玮先生、黄志龙先生、陈京南女士、池智慧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王朋朋先生、任永平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黄志龙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范保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连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上述董事和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

  附件:

  1、王朋朋,男,197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01年至2003年任山西恒康乳业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03年至2006 年任太原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6年至2008年任太原市乾红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至 2009年任山西祎达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 年至2016年任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6 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 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2、任永平,男,196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山西省送变电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山西省地方电力公司财务部副主任、副总会计师,山西地方电力公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山西国电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版导读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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