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6-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69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4,641,41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5日的总股本-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每股分配比例,即(418,898,041-4,641,410)股×0.25元/股=103,564,157.75元(含税)。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3,564,157.75元÷418,898,041股=0.2472299元/股。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472299元/股)。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3月31日总股本418,662,543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3,796,76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418,898,041股,股本总额增加系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及可转债转股所致,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的顺利实施,“蒙娜转债”自2022年6月27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5日)暂停转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4,641,410股,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为:418,898,041 -4,641,410=414,256,631(股),即以414,256,63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且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的顺利实施,在办理本次权益分派业务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不会发生变动。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41,410股后的总股本414,256,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28日至登记日:2022年7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2021年度利润分配,故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5日的总股本-公司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每股分配比例,即(418,898,041-4,641,410)股×0.25元/股=103,564,157.75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3,564,157.75元÷418,898,041股=0.2472299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472299元/股)。

  2、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蒙娜转债,债券代码:127044)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由原来的26.92元/股调整为26.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7月6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根据上述约定,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1.9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68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31.93元/股 -0.2472299元/股≈31.68元/股。

  4、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作出相应调整,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部门: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太平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徐育伟

  咨询电话:0757-81896639

  传真电话:0757-81896639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71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44;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26.92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26.63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2年7月6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公开发行了1,168.9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蒙娜转债,债券代码:127044)并于2021年9月16日上市。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当本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本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因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授予日2021年7月16日以15.3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42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情况,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27.20元/股调整为27.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9月24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2月27日。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12月27日期间,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了188,350股,公司股本增加了188,350股,行权价格为9.63元/股。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27日,截至2022年2月15日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了3,434,133股,公司股本增加了3,434,133股,行权价格为9.63元/股。综上,因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了3,622,483股。根据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27.07元/股调整为26.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2月16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1)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期限为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27日,自前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了961,943股,公司股本增加了961,943股,行权价格为9.63元/股。

  (2)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41,410股后的总股本414,256,6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03,564,157.75元,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18,898,041股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2472299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D+A×k)/(1+k)=(26.92-0.2472299+9.63×0.23%)/(1+0.23%)≈26.63元/股

  其中,P=26.92,D=0.2472299,A=9.63,

  k=新增股份/行权前公司总股本=961,943/417,934,423[注]≈0.23%

  注: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系公司2022年2月15日的总股本,计算k时不考虑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增加的股本。

  综上,调整后的“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为26.6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6日起生效。“蒙娜转债”转股期的起止日期为:2022年2月21日至2027年8月15日。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070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雅典学院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4日通过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萧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对“蒙娜转债”的转股价格作相应调整,转股价格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26.92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26.63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6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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