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消除的公告

2022-06-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07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消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6月27日,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共计32,843.14万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归还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情形已消除。

  一、前期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1、2020年度,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第三项的规定,股票于2021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2、2021年度,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和2022年5月6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和《关于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3、2022年5月20日,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23日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4、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6月1日、7月1日、7月31日、9月1日、9月29日、10月30日、11月30日、12月30日和2022年1月29日、3月3日、3月31日、6月1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1-057、2021-064、2021-069、2021-072、2021-081、2021-089、2021-098、2022-006、2022-011、2022-016、2022-046)。

  二、关于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消除的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32,843.14万元。对于该资金占用的具体情况,公司已进行了详细说明,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于2022年1-5月份和2022年6月1日归还占用的公司资金共计19,359.0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部分占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于2022年6月2日-6月23日以现金方式归还占用的公司资金455.45万元,于2022年6月27日以现金方式归还占用的公司资金13,028.64万元。

  综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共计32,843.14万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具体详见公司已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归还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情形已消除。

  三、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三项、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071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榕泰”或“公司”)于2020年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第三项的规定;2021年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六项的规定;2022年5月20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2022年6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情形已消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三项、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优化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优化内控运行程序,强化关联交易的管理制度。

  2、加强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将组织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证券相关法律法规、最新监管政策培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督促股东归还占用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于2022年1-5月份和2022年6月1日归还占用的公司资金共计19,359.05万元;2022年6月2日-6月23日以现金方式归还占用的公司资金455.45万元;2022年6月27日以现金方式归还占用的公司资金13,028.64万元。截至2022年6月27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归还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共计32,843.14万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归还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公司股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一项情形已消除。

  (三)积极解决债务纠纷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法院及债权人沟通,充分了解债权人的想法和诉求,尽快与债权人协商,争取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共同解决债务问题,解除银行账户的冻结状态。

  (四)制定科学的生产经营计划

  1、公司将处置闲置的1,000余亩土地及相关资产,积极沟通取得金融机构等相关债权人的谅解,防止债务危机,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2、伴随国内外经济环境、政策、替代品的竞争和其他各种生产要素成本的变化,公司化工业务在国内的生产优势和竞争优势正在逐渐降低,未来公司计划在稳固现有化工业务经营能力的同时逐步有序退出化工板块的投资和经营。

  3、结合国家“东数西算”的战略部署,公司未来计划将资金、人力等资源向互联网服务板块倾斜,具体措施包括:①通过巩固与完善互联网企业服务产品,整合现有平台资源,拓展数据中心销售业务,精简冗余资源,提升资源利用效益,加强成本管控力度,在资源的获取上选择更加弹性的方式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②张北榕泰云谷数据中心坐落于“东数西算”的重要节点京津冀枢纽,公司未来计划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进行布局,在重点算力枢纽节点投建运营数据中心,加速投建张北榕泰云谷数据中心。③全力保障优质客户的服务。

  二、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第三项、第五项和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4条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榕泰 公告编号:2022-07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完毕有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ST榕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完毕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65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内容如下: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月29日,你公司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2,843.14万元,已全部归还完毕。年审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股东及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鉴于相关事项,对公司及投资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专项说明备注的有关内容,资金占用方揭阳市德旺塑胶有限公司相关资金偿还情况,已偿还金额17,105.81万元中,624.97万元为原材料抵账,其余为现金偿还,现金偿还中包含转至孙公司北京云众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众林)10,900.46万元,该款项系李亚威代杨宝生向云众林转款。请公司补充披露:(1)原材料抵偿的具体情况,包括相关交易背景、交易对方名称,偿还金额确定等;(2)自然人李亚威代杨宝生进行偿还并将款项转至云众林的原因及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李亚威的身份信息、与杨宝生是否具有关联关系,双方是否有其他利益安排,偿还资金转至云众林而非其他子公司的考虑,相关款项后续是否将通过预付款项等方式流向相关方,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事项。请年审会计师、杨宝生、李亚威发表明确意见。

  二、根据专项说明备注的有关内容,资金占用方揭阳市汇阳化工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阳化工)相关资金偿还情况,已偿还金额15,737.33万元中,包含转至云众林12,128.18万元,根据控股股东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级瓷具)等五方签订的还款协议,股权转让款6,089.89万元,用于偿还资金占用款。另外,汇阳化工将自高大鹏处收到的3,910.11万元支付给公司,李亚威代杨宝生向云众林转款2,128.18万元。请公司:(1)逐项披露资金偿还款的明细情况,并说明上述分项金额与合计金额是否准确;(2)结合前期相关股权转让公告,说明目前有关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包括股权过户、资金支付等;(3)参照前述问题一第(2)问,说明高大鹏、李亚威替杨宝生还款的具体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杨宝生、高大鹏、李亚威发表明确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希望你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事项,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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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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