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提醒投资者及时提供
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2022-06-30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要求,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证券基金期货业反洗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醒如下:

  一、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网上直销平台和微信服务号等)自然人客户需上传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二、本公司将持续开展自然人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需要核实的身份信息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国籍、职业、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

  三、本公司将持续开展非自然人客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需要核实的身份信息资料包括: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的名称、号码和有效期限;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受益所有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和有效期限等。

  四、持一代身份证等无效证件开户、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应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非自然人客户如已办理或者换领新版营业执照,应持新版营业执照办理业务并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更新相关信息。

  对于客户在本公司留存的身份信息资料过期、缺失、错误或者发生变化未更新的,本公司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客户办理基金认申购、转换、定投等业务。还请客户及时提供或者更新补足有关资料信息,以免影响业务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0231999)进行相关咨询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平安证券为销售机构

  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银基金”)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和相关业务准备情况,自2022年6月30日起,平安证券将开始销售本公司如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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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2022年6月30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平安证券办理本公司上述基金的账户开户、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日期、时间及办理程序请遵从平安证券的相关业务规定。

  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在平安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流程和业务规则请遵循平安证券的相关规定。

  三、基金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是基金管理人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的一种服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某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且申请当日拟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处于正常交易状态,转出份额必须为可用份额,否则申请无效。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和公司最新公告中规定的费率执行。

  2、除特别声明外,投资者可以通过平安证券办理上述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四、费率优惠活动

  如平安证券开展费率优惠活动,上述基金将自动参加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费率优惠期限、业务办理的流程将以平安证券规定或公示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平安证券代理销售的基金产品,则自平安证券正式销售该基金产品之日起,该基金产品将自动参加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登录平安证券网站:https://stock.pingan.com/;

  2、致电平安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11转8;

  3、登录上银基金网站:www.boscam.com.cn;

  4、致电上银基金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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