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9 证券简称:威星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8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6-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星智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2,356,050股变更为132,320,350股。

  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号:2022-030),由于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发生变化,公司最终以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2,320,3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6月27日至登记日:2022年7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祥运路366-1号1幢威星智能总部大楼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张妍

  咨询电话:0571-88179003

  传真电话:0571-88179010-800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确认分配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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