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2022-07-1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5198 证券简称:德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计较去年同期比,将由人民币5,184万元增加到约人民币13,000万元到14,000万元,预计增加约人民币7,816万元到8,816万元,同比增加150%到170%。

  ●公司本次业绩预增一方面是由于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同比增加,另一方面是由于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造成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将由约人民币5,727万元增加到约人民币13,096万元到14,096万元,预计将增加约人民币7,369万元到8,369万元,同比增加约128%到146%。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由人民币5,184万元增加到约人民币13,000万元到14,000万元,预计增加约人民币7,816万元到8,816万元,同比增加150%到170%。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由约人民币5,727万元增加到约人民币13,096万元到14,096万元,预计将增加约人民币7,369万元到8,369万元,同比增加约128%到146%。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5,18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5,727万元。

  (二)每股收益:人民币0.14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增加,一方面是由于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同比增加,另一方面是由于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造成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预计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且注册会计师未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增是否适当和审慎出具专项说明。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初步核算,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准确的财务数据和经营分析请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605198 证券简称:德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人民币(含税)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本公司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事宜不适用本公告,其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22年5月26日登载于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的《股票发行人现金股息公告》。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5月26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57,7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885,00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A股普通股股数为270,536,000股,本次派发A股股东现金红利13,526,800.00元人民币(含税)。

  三、 相关日期

  ■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股东(自行发放对象除外)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股东DONGHUA FRUIT INDUSTRY CO.,LTD.、山东安德利集团有限公司、CHINA PINGAN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成都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广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烟台兴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

  1)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待该类股东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2)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人民币。如 QFII 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按A股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有关规定,对于沪股通投资者投资公司A股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人民币。对于沪股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议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向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议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议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持有公司A股的其他投资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人民币(含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公司联系:

  联系部门: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5)3396069

  联系邮箱:andrezq@northandre.com

  特此公告。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4日

本版导读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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