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2-027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7-1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 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钟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董强华先生和何华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事前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吴笛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事前请假;

  3、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夏振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王沫南、毛海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本版导读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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