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2-06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7-1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7月13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

  (1)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期限为1年。

  (2)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申请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期限为1年。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步步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拟为公司在下列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同意为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的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同意为本公司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的人民币6.3 亿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期限1年。

  步步高集团承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为公司向湖南兴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实际控制人王填张海霞夫妇为公司向湖南兴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8.27亿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步步高集团、王填张海霞夫妇承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抵押合同的议案》。

  (1)公司拟用位于益阳市赫山区金银山办事处竹山社区的康富店物业(建筑面积9335.58平方米)和位于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42号的银海店物业(建筑面积20555.33平方米)置换已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位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莲城大道19号步步高新天地商业购物中心的部分物业(建筑面积52,722.89㎡),抵押期限为5年。

  (2)公司拟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签订抵押额不低于2.1亿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意以公司位于郴州市国庆北路步步高置业﹒新天地的97 套商铺(建筑面积11811.12 平方米)作最高额抵押,期限为5年。

  (3)公司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湘江支行签订抵押额不低于1亿元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意以公司名下位于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街道韶山中路30号金湘潭商业广场010111号和020101号的房产(第1-2层)(建筑面积7147.85平方米)作第二顺位最高额抵押,期限为5年。

  (4)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步步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质押,为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五局三公司”)的应付工程款提供抵押担保,按评估价值置换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步步高驿通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步步高“)以其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一段32号1栋101、102、105、201、301共计5套房地产(建筑面积43476.96平方米)已经为公司在中建五局三公司的应付工程款提供抵押担保物中(泸州步步高将物业抵押给中建五局三公司经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解除同等价值的抵押物。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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