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7-1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2-076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2年5月27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鉴于目前公司仍处于“金轮转债”转股期,在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可能因“金轮转债”转股而发生变化,公司将以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7月2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2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7月14日至登记日:2022年7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金轮转债,债券代码:128076)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4.66元/股,调整后“金轮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4.51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的起始日期2022年7月22日。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调整“金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水路6号

  咨询联系人:邱九辉、潘黎明

  咨询电话:0513-80776888

  传真:0513-8077688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关于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2-077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金轮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调整前“金轮转债”转股价格为:14.66元/股

  ● 本次调整后“金轮转债”转股价格为:14.51元/股

  ●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开始日期:2022年7月22日

  一、关于“金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公开发行了2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金轮转债,债券代码:128076),根据《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轮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金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调整“金轮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14.66-0.15=14.51元/股。

  本次“金轮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本版导读

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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