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
证书的公告

2022-07-1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

  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沪光”)以人民币17,500万元向日立安斯泰莫汽车系统(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日立”)购买其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石香路1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用于公司新建西南生产基地、布局西南市场。

  详见2022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的公告》。

  近日,重庆沪光已经完成上述不动产用权的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重庆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母证)及其子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动产权证载明的具体内容

  1、证书编号:NO 50008998500

  2、权利人:重庆沪光汽车电器有限公司

  3、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4、坐落: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石香路18号

  5、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6、权利性质:出让

  7、用途:工业用地/工业

  8、面积:共有宗地面积113656.7 ㎡/房屋建筑面积44800.47 ㎡

  9、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67年02月28日 止

  10、产证号:渝(2022)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08959号

  12、附记:该房屋为一期厂房。该证系母证,本宗地上已登记房屋8幢,分别为一期厂房、动力房、危险品库、固废收集站、办公楼、食堂、门卫1、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共计为60957.19㎡,分别领有渝(2022)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0708959号、000708301号、000708441号、000709306号000708586号、000709386号、000710360号、000710484号《不动产权证书》。

  二、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重庆沪光本次取得不动产权证,有利于加快西南生产基地的建设,积极响应西南地区客户需求,完善西南生产基地的战略布局。建立西南生产基地可以减少长距离的物流运输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和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三、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NO50008998500)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号)核准,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776,08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2,999,991.6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58,571.96(不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941,419.6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29日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于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B11346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港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于2022年7月1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6月29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是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包含部分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共同简称为“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为“乙方”,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为“丙方”。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昆山泽轩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汽车线束部件生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辉、孙林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继受享有。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1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12、本协议一式玖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605333 证券简称:沪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形。

  ● 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万元到-300万元,将出现亏损。

  ● 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0万元到-800万元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万元到-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812万元到2,912万元,同比减少107.66%到111.48%,将出现亏损。

  2、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0万元到-8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792万元到2,992万元,同比减少127.36%到136.49%。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2.2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92.62万元;每股收益0.06元。

  三、本期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

  今年2月份以来,国内疫情反复、形势严峻,给国内汽车产业链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公司经营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1、疫情导致客户需求减少:公司大部分客户分布在上海及周边地区,客户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导致整体需求减少。2、原材料成本上升:一方面是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尚未完全向下游客户传导;另一方面疫情阻断了大部分原材料运输,尤其是进口原材料到货受阻,增加了原材料现货采购成本及运输成本。3、人工成本上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大量员工受封控影响处于赋闲状态,导致单位人工成本上升;疫情过后客户需求报复式增长,为了保障客户的正常交付,相关项目需要重新爬坡,爬坡阶段人工效率低导致人工成本上升。4、新设重庆子公司: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重庆沪光处于初办期,其承接的赛力斯·问界M5、问界M7项目尚处在样线制作、试生产阶段,目前处于亏损状态。

  四、风险提示

  截至本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业绩数据将在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沪光汽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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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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