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
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2-07-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44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

  减持时间过半暨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孙培翔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公司监事徐传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以上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4月8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孙培翔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6,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10%。徐传伦先生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6,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02%。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4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13,076股,占公司总股本5.95%,其中7,200,000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限售期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1,913,076股为战略配售的股份,限售期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4月8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民生投资计划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91,38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00%。

  2022年7月28日,公司收到民生投资出具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民生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1,460,8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4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民生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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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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