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10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配偶买卖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2022-07-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7月29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王伟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配偶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王伟先生的配偶敖燕思女士于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4日期间,王伟先生之配偶敖燕思女士交易公司股票的具体明细如下:

  ■

  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按照“卖出成交金额减去买入成交金额”的计算方法:卖出成交金额-买入成交金额=2,880元,即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为人民币2,880元。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短线交易收益2,880元已全部上缴公司,敖燕思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票3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6%。

  2.经核查了解,本次短线交易事项系敖燕思女士在对相关法律法规未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做出的个人投资行为,非主观故意违规。本次短线交易事项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窗口期内,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谋求利益的情况。

  3.王伟先生及其配偶已深刻认识到短线交易是违反《证券法》的交易行为,对本次行为导致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承诺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4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深刻吸取本次教训,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要求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其近亲属的教育,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三、备查文件

  1.王伟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配偶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2.王伟先生出具的《承诺函》;

  3.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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