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2-085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2022-07-3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情况

  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7月28日,公司“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028,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684,563,880股的0.30%,成交均价5.45元/股,累计使用金额合计为1,105.91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及36个月,根据员工岗位类别分期分比例解锁,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涉及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时应回避表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包括监事赵国南,除此之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二)与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关系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为王妍女士、杨秀芬女士、赵国南女士。其中王妍女士、杨秀芬女士同时担任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领航员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赵国南女士同时担任公司“领航员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同时持有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领航员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领航员计划(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将独立核算,在相关操作等事务方面将独立运行,各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权益不进行合并计算,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有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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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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