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2-07-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到期赎回理财产品一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9407期

  ● 到期赎回理财产品二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节节升利系列1700期收益凭证(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 委托理财产品一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278期B款

  现金管理期限:32天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预期年化收益率:1.05%-2.60%

  ● 委托理财产品二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0841期

  现金管理期限:91天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预期年化收益率:1.60%-3.23%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一、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22年4月28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的收益凭证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和收益凭证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11000万元,实现收益合计75.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三、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产品协议书主要条款

  委托理财产品一: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协议》,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278期B款产品,金额为8000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

  委托理财产品二: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结构性存款产品认购协议》,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0841期产品,金额为8000万元。主要条款如下:

  ■

  (二)产品说明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278期B款产品、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0841期产品,该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2年第278期B款产品、中信银行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0841期产品,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产品,该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资金管理部将建立理财台账,与产品发行方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动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

  ■

  (二)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受托方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造

  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扩大公司运力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公司与招商局金陵鼎衡船舶(扬州)有限公司签订建造一艘7490吨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的建造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2900万元(含税价)。

  上述投资建造船舶事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2艘不锈钢化学品船舶置换购置项目”,公司已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标的和交易对方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为一艘7490吨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

  (二)交易对方情况

  1、公司名称:招商局金陵鼎衡船舶(扬州)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127855861356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经济开发区船舶工业带中航路 1 号

  5、法定代表人:方云虎

  6、注册资本:61,100 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6 年 3 月 24 日

  8、经营范围:浮式装置及船舶设计与建造,船舶修理,工业钢结构的生产, 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信息:

  ■

  10、与公司关系:招商局金陵鼎衡船舶(扬州)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1、是否失信被执行人情况:通过公示信息查询,该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船舶建造合同的主要内容

  1、买方(委建方):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卖方(建造方):招商局金陵鼎衡船舶(扬州)有限公司

  3、合同价格:壹亿贰仟玖佰万元人民币整(¥129,000,000.00元),合同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3%)。

  合同价格为完成合同规定的本船生产设计、建造支付的全部费用,建造方应承担并支付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种税负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等。 双方约定,合同价格将依据税率变动、建造方自身原因造成交付延迟、工程变更等原因进行调整。

  4、主要条款:建造方同意按合同条款和条件在建造方的造船厂建造、装配、下水、完工壹艘7490吨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并在完工和试航成功后交付给委建方,委建方同意按合同条款和条件向建造方接收本船,并向建造方支付合同价款。

  5、合同生效条件和日期:本合同及附件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且经双方有权机构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6、交船时间:2023年8月30日

  根据合同规定完成试航并为委建方接受后,按合同和技术规格书要求,建造方必须在2023年8月30日或之前将符合本合同所有要求并为委建方确认接受的本船交付给委建方。在安全系泊状态下在建造方(码头)连同所有入级证书和法定证书、图纸、手册、文件等交付给委建方,如本船建造或本合同的履行因本合同约定的原因延迟交船,上述日期可予以顺延。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建造7490吨不锈钢化学品/成品油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船舶结构,提升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与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液货危险品运输业务的发展;同时,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服务客户,顺应市场变化,响应客户需求,提供多品类、多区域的运输服务。

  本次交易标的的定价是交易双方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友好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30日

本版导读

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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