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7-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7月29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7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玉昆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刘玉达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尤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870 股票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财务总监离任暨新聘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财务总监离任的情况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周璐璐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璐璐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且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周璐璐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目前,周璐璐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周璐璐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周璐璐女士任职财务总监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新聘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刘玉达先生的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鉴于尤佳女士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审计及投融资实践经验,符合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要求,董事会同意聘任尤佳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尤佳女士简历见附件。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

  尤佳女士简历

  尤佳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硕士,持有香港注册会计师(HKICPA)及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2007年参加工作,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香港)审计师,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咨询师,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上海分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宁波盛世鸿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宁波锎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同时,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尤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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