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取得
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2022-07-30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2-053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取得

  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1件发明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一种4-甲基-5-乙氧基噁唑连续皂化脱羧的合成方法

  专利号:ZL 2020 1 0893565. 2

  专利申请日:2020年8月31日

  专利权人:厦门金达威维生素有限公司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权期限:二十年

  证书号:第5336381号

  授权公告日:2022年7月26日

  本发明属于化合物合成领域,提供了一种4-甲基-5-乙氧基噁唑连续皂化脱羧的合成方法。本发明采用管式反应器进行连续皂化脱羧反应,不仅能够显著缩短反应时间,提高反应收率,而且还减少了水汽提馏步骤,皂化后反应液不需要分层萃取等操作,缩减了反应工艺流程,降低了能耗。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的技术创新,充分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2-054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31,469,5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33%)的股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股份”)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

  公司近日收到中牧股份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名称: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 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止本公告日,中牧股份持有公司股份131,469,5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33%。持股情况如下: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中牧股份为进一步提高证券资产使用效率,满足其自身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份。

  3. 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中牧股份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3%的股份(即不超过800万股)。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依据规定,中牧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金达威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6,164,819股)。

  4.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中牧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2011年10月28日至2012年10月28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3.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中牧股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中牧股份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五、备查文件

  1.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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