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22-31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 月1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2-11)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1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具体回购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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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6月7日)前5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8,654,6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7,163,650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