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五次更新)摘要
(上接B33版)
普通债券券种的选择上,本基金主要采用目标久期策略、收益率分析策略、基于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策略、基于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分析策略等方法对债券市场、债券收益率水平、各债券价格变化及信用债的信用利差进行预测,合理配置,与此同时通过把握跨市场回购交易、息差套利及回购掉期等无风险套利机会增加盈利。
(1)可转债投资策略
本基金重点投资品种为可转债,故可转债的投资策略是本基金的核心策略。
可转债是在一定条件下,投资人具有转股和回售权利的债券,是一种兼具债性和股性的混合证券,具有抵御市场下跌风险,同时可分享股市上涨收益的特点。影响可转债价值的因素主要包括:债性指标(纯债价值、到期收益率、纯债溢价率)和股性指标(转换价值、转股溢价率和正股基本面)。本基金在进行可转债投资时将根据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债自身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等基本面要素,判断其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把握其价值走向,精选个券,从而获取较高的收益,具体的可转债投资策略包括传统可转债的投资策略和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投资策略。
1)传统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转债正股基本面分析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自身的股票研究平台,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可转债正股的未来成长潜力、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治理结构、估值水平等基本面因子进行深入分析,精选出未来具有良好成长潜力且估值合理的正股,然后通过计算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和转股溢价率等股性指标判断其估值是否合理,如果可转债估值合理,则重点配置该券种,以获得其正股上涨带来的收益。当股票市场处于牛市或震荡向上的行情时,可转债的股性突出,因此对可转债的正股基本面、转换价值及转股溢价率的分析将是该阶段的重要策略。
可转债债性分析策略
当股票市场处于熊市或震荡向下的行情时,可转债的正股价格会持续下跌,悲观的市场情绪会导致可转债所含看涨期权的价值严重低估,此时可转债的债性会很明显的体现出来,即可转债的纯债溢价率很低,纯债价值和到期收益率会很高,投资可转债的安全度很高。本基金通过买入纯债溢价率低,纯债价值和到期收率高的可转债,并长期持有,以获得稳定的投资回报。
可转债条款投资策略
一般情况下,可转债本身会附加的提前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及向下修正股价条款,在一定环境下这些条款对可转债的投资价值有很大影响。
提前赎回条款是指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可转债正股价格连续一段时间高于其转股价格一定幅度时,可转债发行公司有权按照高于债券面值一定幅度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该条款是赋予可转债发行方的一个权利。提前赎回的条件往往可以视为可转债的价值最大限度,本基金将会在接近提前赎回条件触发的时候,理性分析可转债正股的基本面状况及未来走势,以选择抛出或转股出售或转股持有。
提前回售条款是指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如果可转债正股价格连续一段时间内低于转股价格一定幅度或者可转债发行方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照高于可转债面值一定幅度的价格回售给可转债的发行公司,该条款是赋予可转债持有人的一个权利。本基金将通过对可转债及其正股投资价值的合理分析,以选择是否行使该项权利。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是指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一段时间内正股价格持续低于转股价达到一定程度,则可转债发行方董事会可发起向下修正转股价的提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而大幅提高可转债的转股价值,从而提升可转债价值,也为该转债未来可能出现较好表现提供支撑,这也有效地降低了正股可能较大幅下跌给转债带来的损失,因此提前对此进行合理的判断将提升组合投资价值。除此之外,当可转债发行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以及派发股利等情况时,可转债发行方会对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本公司可以通过对相关事件及正股基本面的分析,把握可能存在的投资机会。
可转债低风险套利策略
由于可转债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转换为股票,故当可转债的转股溢价率为负时,买入可转债的同时卖出标的股票既可以获得无风险套利收益,反之,当可转债转股溢价率为正时,亦可买入股票的同时卖出可转债以获得无风险套利机会。本基金将在日常的交易过程中,密切关注可转债和正股之间可能的套利机会,在对预期转股收益率有明确判断的情况下,把握套利时机,以增强组合收益。
可转债不同阶段投资策略
可转债与股票类似,包含一级市场的发行阶段和二级市场的存续阶段。本基金将会积极参与发行条款较好、公司基本面优秀的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上市后根据个券的具体情况做出持有或买出的决定;同时本基金也会综合运用上述多种可转债投资策略在不同的存续阶段进行不同二级市场投资操作,在承担预期较小风险的前提下,获取预期较高的投资回报。
2)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策略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是指一类在上市后债券部分跟权证部分实行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品种。
在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权证方面,本基金如果通过申购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获得部分权证,本基金将根据对其投资价值的判断采取相应的投资策略。
在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纯债方面,本基金将综合分析纯债部分的信用状况、流动性以及与利率产品的利差等情况,以及分析可分离转债纯债跟股市之间的相关性,在此基础上合理评估可分离转债纯债部分的投资价值并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力求在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为组合增强收益。
(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
1)国债、央票、金融债投资策略
目标久期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经济增长、通货膨胀、财政政策指标、货币政策指标等金融变量的分析,结合市场资金供求结构的研究,预测未来不同期限债券的利率变化的方向、幅度和时间。
根据预期利率水平的变化,确定基金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预期利率水平上升时,则降低组合目标久期,以规避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预期利率水平下降时,则增加组合目标久期,以更多的分享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
收益率分析策略
在确定组合目标久期的基础上,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分析预期收益率曲线可能发生的变化,在期限结构配置上适当采用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及阶梯型策略,以优化组合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的配置,使本基金未来获得较好的收益。
2)信用债投资策略
基于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策略
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动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其一是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当宏观经济环境良好时,企业盈利能力提升,现金流充裕,市场信用利差曲线便会收窄,反之则不然;其二是信用债市场容量、信用债结构、流动性等市场因子的变化趋势,当这些因素导致信用债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变化时,便会影响到市场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动。本基金将综合考虑上述因子,预测信用债的市场信用利差水平,以动态调整信用债的投资比例。
基于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分析策略
本基金基于信用债本身的信用分析策略主要是通过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分析信用债的信用风险。研究员将根据债券发行人自身状况的变化,包括公司产权状况、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水平、经营状况、财务质量、抗风险能力等变化对信用级别产生的影响综合评价出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评价债券的信用级别。同时,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分析任意时间段不同债券的历史利差情况,并且能够统计出历史利差的均值和波动度,挖掘相对价值被低估的信用债券。
3)套利策略
跨市场回购交易的套利操作
适当把握交易所和银行间回购市场之间的套利机会,在银行间通过正回购低价融入资金,然后择机在交易所高价放出,从而在不占用自身资金的情况下,来获取相对低风险的套利收益。
息差套利策略
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券的策略。实际上就是杠杆放大策略。在进行放大策略操作时,必须考虑回购资金成本与债券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只有当债券收益率高于回购资金成本(即回购利率)时,该策略才能取得正的收益。
回购掉期的套利操作
即利用不同期限回购利率的差异,在连续借入短期资金的同时,放出长期限资金,以获取无风险的利差收益。
3、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一级市场新股申购策略
为保证新股发行成功,一般一级市场新股价格较二级市场价格存在一定折价,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进程中,新股申购是一种预期风险较低的投资方式。本基金将利用公司股票研究平台研究新股公司的基本面,估计其合理价格,判断是否参与其的一级市场申购。在新股申购时,本基金将充分利用新股询价制度,通过深入的研究及与股票发行人和承销商的充分交流和沟通,确定合理的股票价格区间,参与申购,以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
(2)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旨在为投资者提供适度参与股票市场,并获取一定收益的机会。
本基金对二级市场股票的投资主要按照如下三步进行:
1)充分利用本基金管理人投研团队平台,以其重点关注、长期跟踪并质地优良的公司作为本基金的基本股票池;
2)通过对基本股票池中股票价值和成长性的分析,筛选价值被低估且未来成长潜力大的公司,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
3)对本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动态监测,即使调整股票组合,以保证所投资股票的质量。
(3)二级市场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计算权证价值。本基金权证操作将根据权证的高杠杆性、有限损失性、灵活性等特性结合本基金的需要进行该产品的投资。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限量投资、趋势投资、优化组合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等。
八、业绩比较基准
天相转债指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20%。
九、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较低的品种,其预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由于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可转换债券,故属于债券基金中风险较高的品种。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注:本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开通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于港股。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得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情形。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宁行转债(128024.SZ)的发行主体宁波银行(002142.SZ)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没有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形。
宁波银保监局在2018年6月22日、2019年1月11日、2019年3月22日发布了三份“宁波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经查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市、购买理财,违规将同业存款变为一般性存款,以不正当手段违规吸收存款等多个违法违规事项而受到宁波银监局的行政处罚,合计处罚款100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上述公开谴责或处罚不会对该券主体的信用资质构成影响,因此不会影响上述证券的投资价值。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一、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1. 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
注:上述基金业绩指标已扣除了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和各项交易费用,但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申万菱信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12月9日至2019年03月31日)
■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服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中部分信息以及本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部分信息;
3、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部分信息;
4、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部分信息;
5、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
6、更新了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
7、更新了风险揭示的部分信息;
8、在“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列举了本基金自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6月9日发布的有关公告。
以上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